为增强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发展动力,泰兴市将首次免、减、缓三措并举,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,中小微企业可阶段性免社保费,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阶段性减半征收社保费,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企业还可缓缴社保费。
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通知精神,为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,泰兴市将顶格按照规定的最长期限,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共计5个月的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,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的雇主缴费(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);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和因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份至4月份共计3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。并且,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,在免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,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;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,减半征收缴费仍有困难的,或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,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。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,但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,缓缴政策截止到2020年12月底。
本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,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。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,免填单、免申请,该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,自动识别各单位应当享受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,并传递到税务部门进行征收。对政策实施前自2月份起已经结算并征收的企业社会保险费,该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将重新核定参保单位的应缴额,对多收的应当减免部分金额予以减额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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